| 近日在门诊先后接诊两位甲状腺癌患者,均是不正规手术后;均经过两家三甲医院普外科诊疗;均建议再做甲状腺全切除术,术后应用核素内放射治疗;均为过度治疗。其实——
全切不是甲状腺外科发展方向
去年11月,我在海南参加了甲状腺外科会议,我在会上发言,反对近年来美国流行(延及世界)的甲状腺外科动态:对所有甲状腺疾病患者,不论病变性质是良性或恶性、结甲或甲亢,一律做甲状腺全切除术。
这一治疗措施即使在美国,也有不少医师反对。我根据循证医学原则坚决反对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律”。第二天在会下有一位年轻的主任医师说:“甲状腺全切除术是甲状腺外科前进的方向。”我个人以为,这是外科医师认知上的悲哀。
对这一所谓“前进方向”的误导,我认为,对甲状腺疾病,没有鉴别诊断,一律用一种手术方法治疗,不符合医疗的根本原则。在一个上午的门诊时间里,一连看了两个有相同遭遇的患者,看来我还得常常说、反复说。
外科医师应该知道,外科不是为了用手术刀切除患者有功能的器官而存在、而发展的。国外妇科医师治疗妇科患者的王牌是子宫切除术,国内外报纸经常批评,提出这是由于经济利益促使所致。外科医师是为了解除患者病痛而用手术刀,切除损害或影响患者生理功能的病灶,尽可能保留具有功能的器官。有的外科医师认为,切除全甲状腺后可以用左旋甲状腺素来替代,但是,内分泌学说明,左旋甲状腺素不能替代甲状腺的全部功能。甲状腺癌并不因为做甲状腺全切除术而提高生存率。
主张对甲状腺癌做甲状腺全切除的理由是:甲状腺癌常常两侧都有肿瘤,而且可能有全身转移。做甲状腺全切除术是为了切除双侧病灶,同时可以用核素内放射,以消除全身转移病灶。但是,临床循证医学要求医师治疗患者有实证,根据实际资料来处理问题,不能根据个人经验和偏见来治疗。那么,到底有多少患者有双侧病灶?据国外几千例大样本报告,在25%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有100人患甲状腺癌,其中只有1/4患者有双侧病变,医师如果对全体患者均做甲状腺全切除术,有3/4患者要被切除没有肿瘤的另一侧甲状腺,同时要冒甲状旁腺损伤的危险,然后终身服用甲状腺素。有的医师为了加强甲状腺全切除术的观点,片面引用文献资料,提出某一文献报告,双侧甲状腺有癌变的占80%,所以应该都切除。从图书馆查出这一文章,发现这一文章收集病例资料时,只包括临床已诊断两侧均有肿瘤病变的病例,手术后80%病理证实。并非全部甲状腺癌患者中的统计。
国外有不少医师对结节性甲状腺肿(良性)也做甲状腺全切除术。理由是结节性甲状腺肿手术后容易复发,复发后再手术会有很多并发症,不如一次全切除,术后终身服用甲状腺素。那么,需要二次手术的有多少人?据统计,大约30%左右。那就是说,为了防止30%患者的二次手术,让另外70%患者陪着“根治”了。
为什么对甲亢患者也要切除全甲状腺,因为,甲亢用药物治疗或外科治疗后,有人有复发。不如一次全切。这些理由都是经不起分析的。
在有些医师看起来,身体里有的器官是可有可无的,切除了用药物代替,不是更好?但是,已经说过,医师是治疗疾病的,外科医师不是被训练来做器官切除术的。保留原器官功能,即使有点缺损,但比任何人工的制品都要好。
甲状腺常规应用的手术是:甲状腺腺叶切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甲状腺全切除术。即使对于甲状腺癌的治疗,大部分单侧肿瘤患者,只用一侧腺叶切除即可长期根治,不需要将甲状腺全切除,这样才能保留患者正常的生活。只有双侧均有癌变,才不得已切除全部甲状腺。对甲状腺癌的治疗,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治疗颈部淋巴结转移,对于普外医师来说,考虑颈部淋巴结问题的较少。应该常规探查气管食管周围淋巴结(6区),注意2、3、4区淋巴结转移。
患者为了摆脱病痛,对医师寄予无限信任。医师有时因学术观点等因素影响,处理上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医师应该多从各方面为患者考虑,选择最好的治疗。世界医疗界已经提出: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在我国,由于教育水平的不足,患者还难以考虑“自主权”问题,更需要医护人员的爱心。
责任编辑:陶丽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