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浙商  旅游  名医  保健  美容  两性  分类信息 博客 论坛  邮箱 红娘  会员中心
首 页 健康快讯 医院导航 特色门诊 家庭医生 保健养生 健身美容 专家名医 两性健康
你的位置: 健康频道 > 医疗保健
软性隐形眼镜可致失明(3)
发布时间:2006-09-15 (文章来源:)
 
  隐形眼镜跟心脏瓣膜“划等号”

  我国已经于2003年6月正式将隐形眼镜划归为国家三类医疗器械。而三类医疗器械的涵盖范围则是植入人体会对人体产生潜在危险的医疗器械,隐形眼镜的验配属于医疗行为,应由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销售。跟隐形眼镜同样划为三类医疗器械的还有心脏瓣膜,可见隐形眼镜配戴的重要。根据规定,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都应到国家药监局注册许可。验配隐形眼镜的人员应具有专业验光师资格或是专业的眼科医生。

  但是,记者发现,很多的零售小店、网站甚至是杂货店,都在销售隐形眼镜,而销售隐形眼镜人员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更是参差不齐,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配的隐形眼镜怎么能有安全可言?

  吕主任指出:“专业的眼科医生会指导验配者,在验配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以确定是否适合配戴。检查项目大致为:电脑验光、检影验光、角膜曲率、眼压、泪液分泌量检测、检查眼部疾病等。如有角膜炎、活动期沙眼、青光眼、过敏性鼻炎及肾炎、糖尿病等机体抵抗力下降的疾病都不适合戴隐形眼镜。初配者前两次复查是配戴后一周和一个月,以后三个月要进行一次复查。”

  隐形眼镜对配戴者也有要求,在感冒、发烧、女性月经期间、女性怀孕期间等抵抗力下降时,应停止配戴。在风沙大,游泳、洗澡、洗脸、化妆后不宜配戴。配戴者不应过分依赖护理液的附加功能,如免揉搓、除蛋白等,还应按照正确的护理程序进行镜片的清洁护理。

[上一页][1][2][3][下一页]  

责任编辑:陶丽娜


  

· 相关文章
·杭州建国医院我有话说
·“十一”让你的小脸靓一把
· 女人,特殊日子 宝贝自己
· ZJ心理测试 让你更懂自己
· 健健康康 享“瘦”美丽
· 春季保健—冬去春来话养生
· 炎炎夏日 健康相伴!
· 九九重阳节 深深敬老情
· 寒冬时节话保健!
· 快乐“五一” 健康相伴!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 问题反馈 | 保护隐私权
浙江新中化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