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浙商  旅游  名医  保健  美容  两性  分类信息 博客 论坛  邮箱 红娘  会员中心
首 页 健康快讯 医院导航 特色门诊 家庭医生 保健养生 健身美容 专家名医 两性健康
你的位置: 健康频道 > 女性保健
怀孕用错了药怎么补救
发布时间:2008-01-16 (文章来源:)
 

  在门诊,经常遇到一些孕妇咨询:在不知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某药物,要不要紧?怀孕后由于生病使用了有损胎儿的药物,对胎儿有什么样的影响,应该继续妊娠还是应中止妊娠?

  其实,即使是一些老药,对胎儿的影响,迄今也不能完全肯定。

  而且,由于胎盘屏障的影响,可以阻止某些有害的大分子药物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因此,药物对胎儿的实际致畸作用及潜在影响,是难以估计和预料的。

  唯一的一条大概的预测途径,就是不要完全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作用机制出发,而主要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一般而言,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停经3周)以内,称为安全期。此时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药物的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自然流产(专题访谈咨询),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若无任何流产现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其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孕3周至8周内称高敏期,是胚体的主要器官分化发育时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中止妊娠。

  孕8周至4~5个月称为中敏期。此时为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有关症状、今后生育情况以及生病儿的社会心理因素及家庭因素等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行决定。

  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B超扫描或胎儿镜检查,若是无脑儿、脊柱裂等畸形儿,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孕4~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各脏器基本已经发育,对药物的影响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眠尔通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氯毒素引起肝损伤,苯巴比妥引起脑损伤,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引起耳聋等,因此也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责任编辑:陶丽娜


  

· 相关文章
·杭州建国医院我有话说
·“十一”让你的小脸靓一把
· 女人,特殊日子 宝贝自己
· ZJ心理测试 让你更懂自己
· 健健康康 享“瘦”美丽
· 春季保健—冬去春来话养生
· 炎炎夏日 健康相伴!
· 九九重阳节 深深敬老情
· 寒冬时节话保健!
· 快乐“五一” 健康相伴!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 问题反馈 | 保护隐私权
浙江新中化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